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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开始严查!

时间: 2024-01-20 10:34:11 |   作者: 资讯中心

  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于11月12日起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严管整治及提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行动。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双微”、抖音快手等媒体,开展系列专题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曝光违法案例,警示事故案例;开展“寻找文明南阳人”“佩戴头盔我来点赞”等群众参与活动,扩大宣传面,提升参与度。

  重点路口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查纠、劝导力度。严查电动车不戴头盔、无牌上路、闯灯越线、逆向行驶、加装篷伞等交通违法。利用微信扫码,综合采取“小黄帽”协助执勤20分钟、“抄写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文明促进条例”“观看电瓶车事故案例”、“违法地点编辑一句线个”,“家属送头盔至现场、自取头盔”等措施,督促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联系辖区各级文明单位,号召文明单位干部职员积极做出响应骑乘电瓶车佩戴安全头盔,定期抽查文明单位上下班头盔佩戴情况,对持续佩戴率低的督促整改,对长期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定期抄送至市文明办,纳入文明单位动态管理。

  对医疗机构、中小学、建筑施工工地等群体开展骑乘电瓶车佩戴安全头盔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医院电子屏循环播放公益宣传片和提示文字、悬挂横幅和标语等。对快递(外卖)等行业加强监管,督促快递、外卖、代驾等企业为骑手配备头盔,加强企业自管自治和员工的教育培训,逐步提升骑手头盔佩戴率,定期约谈违法率较高企业负责人,组织从业者参与交通劝导。

  众所周知,电动车、摩托车是“肉包铁”,防护设施较弱,而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2020年8月6日14时许,内乡县人靳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行驶至省道S330路段时,越过中心线与对向行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靳某当场死亡,辆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经过现场勘查认定,靳某驾驶电动车未靠右侧行驶是该事故的形成的根本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靳某在这次事故中因未佩戴安全头盔 付出了生命代价。

  2021年4月19日7时42分,路某驾驶一辆三轮汽车行驶至西峡县工业大道高速口路段时,与程某驾驶车牌号为豫RB1***的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安全头盔种类较多,有全盔、四分之三盔、揭面盔、半盔等。选购时主要看以下几点

  选择有合格证、商标、厂名、厂址、标准代号等标志的产品,产品外观印刷整齐,图案清晰,外观整洁;

  看产品是否有缓冲材料。用手用力按压头盔的内缓冲层,应有轻微反弹感,即不坚硬,也不出坑、掉渣;

  工地安全帽是在人头部受坠落物冲击伤害时起防护作用,而电瓶车安全头盔需要在人头部保护区域受各方向冲击时能起防护作用,除了缓冲直接撞击外,还需要经得起高速摩擦的考验、减少骑行时迎面气流和杂物的干扰。

  南阳网全媒体资源合作:/翟参:,。视频小程序赞,轻点两下取消赞在看,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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