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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发布一批医疗器械安全典型事例

时间: 2024-09-06 14:44:54 |   作者: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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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1日,记者从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得悉,今年以来,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医疗器械范畴群众反映激烈的显着问题,展开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举动,2023年上半年,全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查办违法医疗器械案子算计240件,货值金额66.5万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4.99万元,罚款金额算计430.81万元,部分典型事例如下:

  2023年4月,六盘水市水城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举报头绪,查看发现贵州复康义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获得医疗器械注册及出产资质出产定制式义齿,该公司未获得注册及出产答应资质出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2023年6月,水城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不合法资产、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议,罚没款算计52.06万元。

  事例2:贵州亿健医药健康有限公司运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案

  2022年12月,安顺市镇宁县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头绪通报,查看发现贵州亿健医药健康有限公司出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该公司运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之规定。2023年2月,贵州省镇宁县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议。

  2023年1月,安顺市普定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展开执法查看,发现普定县罗昌俊大药店寄存有不一样的标准的一次性运用无菌注射器、一次性运用输液器等三类医疗器械。经核实,该药店未获得医疗器械运营答应证,并将上述一次性运用无菌注射器等三类医疗器械进行出售。该药店未获得医疗器械运营答应证运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4月,普定县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该药店作出没收运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议,罚没款算计6.5万元。

  事例4:贵州国元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剑河大众店运营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案

  2023年1月,黔东南州商场监督管理局展开监督查看发现,贵州国元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剑河大众店出售的医用外科口罩标识的标准型号与其产品注册证载明的标准型号不一致。该店出售未依法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2023年6月,黔东南州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店作出没收不合法资产、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议,罚没款算计5.045万元。

  2023年2月,黔南州罗甸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对罗甸东方妇产医院运营场所展开现场查看,发现该医院运用过期的医疗器械“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磷酸肌酸底物法)”。该医院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2023年3月,罗甸县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对该医院作出没收违法的医疗器械、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