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9-19 23:45:20 | 作者: 产品中心
弓立(厦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涉嫌出产不符合强制性国家规范的医用防护服案。
根据上海市医疗器械查验研究院《查验陈述》(编号:国医检(械)字SJ2022第3133号),弓立(厦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出产的医用防护服(规格型号:连身式XL,批号:202203143)查验定论为被检样品所检项目不符合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能方面的要求》规范的要求,详细为4.1.2项的规则要求不合格。
根据《行政处分法》第六条、第三十二条榜首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榜首项、《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分裁量权适用细则(试行)》第三条、第五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十三条榜首、二项、第十四条榜首项的的规则, 决议给予弓立医疗如下处理:
(二)没收涉案的医用防护服(规格型号:连身式XL,批号:202203143)42950件;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行政处分决议之日起15日内交纳上述罚没款。当事人根据厦门药品稽察办公室开具的行政处分缴款通知书,自行挑选缴款方法。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七十二条榜首款的规则,我办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并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