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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期 新疆一卫健委干部盗卖15万套防护服

时间: 2024-02-19 03:19:49 |   作者: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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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物资保证困难之际”,新疆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卫健委干部曹云丽,使用办理防疫物资之便,伙同他人从防疫物资仓库中盗取1.5万套防护物进行倒卖获利。案发之后,曹云丽被判犯贪污罪,获刑3年6个月;其同伙亦获刑3年3个月。

  2024年2月18日,克拉玛依市卫健委一位作业人员也向经济调查网记者承认,曹云丽现已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此前的2024年1月25日,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亦发布了曹云丽一案的判定状况。

  前述知情人士介绍,1978年7月出世的曹云丽,为新疆克拉玛依市卫健委的一般干部。2021年至2022年,新冠疫情期间,曹云丽在防疫物资保证组,担任防疫物资的调拨发放、出入库挂号、清点盘库等作业。

  在此期间,一名王姓商人找到曹云丽,提议从曹云丽办理的仓库里,盗出防疫服进行倒卖。

  曹云丽答应,随后“经过假造库存报表、假造重复调拨单等方法,先后从防疫物资仓库5次运出合计1.5万套防护服进行倒卖”,两人就此一起获利48.78万元。

  2023年4月26日,该王姓商人因涉嫌受贿违法问题,被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监委留置,同年7月24日,延伸留置三个月。

  同年9月20日,曹云丽与该王姓商人,均被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9月28日被拘捕,两人涉嫌的罪名均为贪污罪。

  2023年11月10日,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以上述二人犯贪污罪,向独山子区法院提起公诉。

  独山子区检察院以为,在曹、王二人的一起违法中,尽管王姓商人是犯意的提起者,“但二人有共谋且相互配合一起完成违法行为,互相效果适当,不宜区别主从犯”。

  曹、王二人“认罪认罚”,检察院主张判处,曹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并处分金;主张判处王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二人“对指控现实、罪名及量刑主张没有贰言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贰言”。

  独山子区法院以为,曹、王二人“施行违法时,正值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物资保证困难之际……(二人)为图一己私益,盗取疫情防控物资,其行为损害了公共财产所有权,严峻打乱了疫情防控作业次序,酌情从重处分。”

  终究,独山子区法院判定,曹云丽犯贪污罪,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罚金21万元;王姓商人犯贪污罪,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