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12-05 00:26:02 | 作者: 资讯中心
4月27日,两名男人戴着安全帽骑电动三轮车,被淄博文昌湖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下,经民警教育才知道,安全帽并不能代替电动车头盔。
安全帽主要是针对高空坠物,对头部上方起到维护效果,因而不等同于安全头盔,不适合用于骑行人员的头部维护。若发生意外,安全帽并不能供给头部正面、侧方、后方的防护。
淄博文昌湖交警大队继续展开“一盔一带”宣扬劝导举动,在辖区各个路口,执勤交警对电瓶车骑乘人员不佩带安全头盔的行为实在做到发现一同、劝导一同,呼吁我们从本身做起,驾乘电瓶车有必要戴头盔。一起教育引导广阔市民要正确佩带安全头盔,有用提高头盔对头部的安全维护效果。
淄博文昌湖交警提示市民:头盔是维护驾乘人员头部的一种有用防护东西,能减轻头部损害,是骑行者遇到风险时的最终一道防地。有研讨标明,安全头盔能够有用的防备85%的人头部受伤,不戴头盔头部损害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是戴头盔的1.5倍。因而,驾乘摩托、电瓶车出行时,请一定要依规则正确佩带安全头盔!万万不可用安全帽来代替运用!(通讯员程佳琦孙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