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9-24 22:36:37 | 作者: 资讯中心
2023年4月27日,坐落泽州县金村镇一厂房发生火灾。经查询,该起火灾系施行工程人员违规运用氧进行施行工程作业时,引发火灾,此次事端无人员伤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则,过错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及《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则,泽州县公安局对此起火灾违法人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作业现场会发生飞溅的熔融金属火花,一旦接触到木材、棉麻等可燃物上,极易引发火灾事端;当接触到易爆气体时,还有或许会引起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