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3-01 18:46:14 | 作者: 资讯中心
这一通行规定,此后,结合普法宣传和执法教育,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逐步在上海形成风气。
近日,市民张先生驾驶电瓶车,途经一小区门口时,恰逢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从里面出来,张先生为了避让货车采取紧急制动,结果导致电瓶车失稳滑行侧翻,张先生倒地严重受伤。杨浦交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曹斌和记者说,他们在处理这起交通事故时,发现驾驶员张先生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在人车倒地的时候,头部没有正真获得有效的缓冲和保护,最后导致重伤。
曹斌表示,很多驾驶员把不戴头盔作为一种很正常的行为,但是在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很多非机动车的事故都是因为不戴头盔导致了严重的事故,所以交警部门希望所有的驾驶员同志,把头盔戴好,把安全扣系紧。
在杨浦区隆昌路长阳路路口,电瓶车络绎不绝,多数骑行者都佩戴着头盔,但仍有个别未佩戴头盔的人被执勤交警拦下。因未戴头盔,交警将电瓶车骑行者吴女士拦下。被问到是不是有安全头盔时,她解释说头盔忘在家里了,“今天因为要赶着去银行办事,着急出门就忘了拿,平时都会戴的。”
杨浦交警支队二大队警长冯晨顺向吴女士阐述戴头盔的重要性。“在电瓶车交通事故中,没戴头盔的骑车人死亡率非常高。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我们执法,其实是对你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根据相关规定,交警对她作出了罚款30元的处罚。
此外,还有一名骑行者的情况有些“复杂”:头上“顶”着头盔,但又没完全戴上——本该系上的安全扣垂落脸颊两侧,头盔就侧挂在头上。“你这样‘戴’头盔,一旦受到碰撞,头盔很容易弹飞出去,根本就起不到保护作用。”冯晨顺将他拦下后,让他系上安全扣并进行安全教育。
“戴头盔不系扣,等于自欺欺人。”这样的一种情况,冯晨顺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时常也会遇到,确实有一部分骑行人存在无效佩戴头盔或佩戴非标准安全头盔的情况。“佩戴的头盔太宽松,在撞击事故中,易产生二次损伤。”冯晨顺说,在挑选头盔时,应选择符合国家3C标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不要随意选取价格低的“三无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明确,电瓶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上道路行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实际上,头盔的最大的作用就是保护头部,减少伤害风险,在事故发生时,头盔能够吸收并分散冲击力,减轻事故冲击对头部的压力,以此来降低颅脑损伤的风险。而对骑行电瓶车的人来说,头盔就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 据统计,涉及电瓶车驾乘人员的交通死亡事故中,约80%是颅脑损伤致死的。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 数据显示,摩托车、电动车若发生交通事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小小的安全头盔能够说是大大的“保命神器”了。
今年,上海公安交警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合作,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门口推广
近日,记者在民办阳浦小学看到,三个校门口都设置了共享头盔驿站,摆放了几个能够适用于共享的头盔。放学时,如果家长接孩子忘记了戴头盔,
,每校分别放置5顶成人和5顶儿童头盔。此外,虹口、闵行、长宁等多区的中小学门口也都准备好了头盔。目前,像这样的免费“共享头盔”在上海一共投放了超2万个,覆盖了全市2900多个学校、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