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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应急管理部门要求采购安全帽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

时间: 2024-09-28 06:44:44 |   作者: 资讯中心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讯(记者庞乐)安全帽是防止冲击物伤害头部的防护用品。4月11日,一段“一线工人安全帽”的短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视频中的工人将黄色和红色的安全帽进行撞击,工人普遍佩戴的黄色安全帽被轻易打穿,而红色的安全帽丝毫不受影响。应急管理部门回应:工地为工人采购的安全帽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

  据了解,视频中被击穿的安全帽在网上多有销售,最便宜的售价从几元到十几元不等,这些劣质安全帽流入工地后,根本没办法保护实施工程人员人身安全,造成大量安全隐患。

  近日,应急管理部官方微博转发该视频并表示:安全帽作为不可或缺的个人劳保用品,发挥着保护人体最重要的头部的功能,在安全生产中承担了重要角色,其质量合格与否事关生产中的每一个人,工地为工人采购的安全帽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

  应急管理部官方微博称,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安全帽要符合GB2811-2007《安全帽》要求,安全帽的选用要符合GBT 30041-2013《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要求。

  记者从西安市应急管理局获悉,GBT 30041-2013《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由国家标准委在2013年12月17日发布,2014年9月1日开始实施。GB2811-2007《安全帽》中要求,安全帽应按照 GB/T2812-2006 中4.3 规定的方法,经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超过490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作为防止冲击物伤害头部的防护用品,安全帽大多数都用在油田钻井、森林采伐、供电线路、建筑施工等作业。不同应用领域的安全帽由不一样的材质制成,常见的有玻璃钢安全帽、聚碳酸酯塑料安全帽和塑料矿工安全帽等,一般具有缓冲减震的作用,在安全生产中承担了重要的角色。”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无论是安全帽生产厂商、销售商、质检部门,还是负责采购的企业、施工队,都应对此负责、严格把控,保障一线工人在作业时的安全。如果连工人的安全帽都不安全,又怎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生产安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决不能流于形式,浮于表面。

  市应急管理局要求,我市凡涉及使用安全帽的企业、工地等各类单位一定要把牢安全关,选择的安全帽生产企业一定要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按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出厂产品应通过质检部门检验符合规定标准要求才能配发。实施工程人员自行购买安全帽时,应认真查看是不是有正规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切实维护人身安全。

  新闻热线:法务部邮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节目覆盖情况反映热线:

  安全帽是防止冲击物伤害头部的防护用品。应急管理部官方微博称,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安全帽要符合GB2811-2007《安全帽》要求,安全帽的选用要符合GBT 30041-2013《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