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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正企业劳作防护用品办理标准的告诉第十条内容是什么?

时间: 2024-09-10 05:20:33 |   作者: 资讯中心

  劳作保护用品有头部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眼面部防护用品;耳部防护用品;手部防护用品;足部防护用品;躯干防护用品;掉落防护用品;以及其他的防护用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正企业劳作防护用品办理标准的告诉》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