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8-18 22:51:22 | 作者: 资讯中心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一定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然而,在刚刚过去的“安全生产月”,记者正常采访发现,对一些地方的工人而言,想从企业那里顺利领到一顶能够保障“头顶安全”的安全帽并不是特别容易。市场售价不到15元的安全帽,工地宁愿给20元补贴,让工人自行购买。(7月5日《工人日报》)
安全帽是负责建筑工人“头顶上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市场混乱加之部分工地负责人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安全帽的质量始终很难保证。这就导致如今在一些企业,在一些工地,出现了“宁愿发补贴不发安全帽”现象。很多人表示不能理解:企业为何能给职工发“购买安全帽的补贴”却“不愿意发安全帽”?对公司而言,“发补贴”和“发帽子”有何不同?价格都差不多,甚至补贴的钱还超过了安全帽的价值?调查显示,企业“宁愿发补贴不发安全帽”是有所担心的,他们担心购买的安全帽不能够达到安全标准,若发生问题,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想用“发补贴”的方式规避安全帽不达标带来的麻烦。
然而让工人自行购买安全帽,企业是否能就此推卸责任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建筑实施工程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企业给补贴让工人行购买安全帽,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这种罔顾工人生命安全的做法,并不能推卸其安全责任,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因安全帽质量上的问题导致死伤事故,照样脱不了干系,该负什么责任,还必须负责。其实,企业打安全帽的“小九九”,放弃对安全帽质量进行把关,不仅增加了安全生产隐患,也增大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几率,反而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对此,企业应当三思而后行。
安全生产无小事。企业保障工人“头顶安全”,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任何推卸安全生产责任的做法,到头来必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