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8-04 11:28:33 | 作者: 资讯中心
跟着一盔一带活动的推动,越来越多人知道佩带头盔的必要性,那详细执行状况怎么样呢?接下来小编就带你跟从保定交警的脚步,走上街头来查看一下。
上午10点半左右,在保定市满城区玉川路与宏昌大街交叉口,执勤交警正在对交游车辆进行例行查看,一辆摩托三轮车引起了交警的留意:该驾驭人尽管佩带了头盔,可是并没有把头盔卡扣系上,在这种状况下,即便产生简略的磕碰,头盔就会被甩出去了。
不仅如此,通过交警的仔细查看,这个头盔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该驾驭人佩带的头盔只要一个简略的壳体,可是没有缓冲层,也没有舒适的衬垫,更没有佩带设备和护目镜!
如此“将就”头盔对驾驭人起不到任何保护措施,而在查看过程中,又发现一位佩带愈加“雷人”头盔的电动车驾驭人。
该电动车驾驭人佩带一顶一般有机玻璃钢的“安全帽”, 此类“安全帽”只适用于建筑工地等区域,并不归于骑行的安全头盔,更达不到摩托车和电动车要求的安全头盔的质量规范。
通过保定公安交警查看发现,有单个驾驭人,分别在挑选头盔款式和佩带方面存在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则,摩托车驾驭员及搭车人员应当按规则戴安全头盔。而正确佩带头盔,有助于削减伤亡率,是削减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率的有用手法。不戴头盔,头部损害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保定公安交警提示广阔驾驭人,我们一定要购买契合安全规范的头盔而且在骑行时一定要正确佩带,调整好头盔。贴合头部,系紧卡扣,保证不是松动状况。期望广阔摩托车驾驭人和电动车驾驭人为了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健康,正确佩带好安全头盔。